记者昨天获悉,《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12月20日实施,济南成为全国同类城市中首个出台防震减灾条例的城市。《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应当优先进行改造或者抗震加固,建设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最高将被罚30万元。
地震灾害预防是《条例》的重点内容之一。《条例》规定,对没有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经抗震性能鉴定后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制定改造或者抗震加固规划。农村建设工程抗震性能差,一直是防震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应当加强对乡村公共建筑和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的公共建筑工程和居民自建房,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以确保农村建(构)筑物的抗震能力。
根据《条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竣工验收后需30日内备案。建设单位如果没有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将被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通讯员 李亚 记者 崔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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