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教育部发布幼儿园、小学及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意见稿重点突出师德要求。对此,家长、老师、教育专家纷纷发表看法。
家长:专业标准很有必要
不少幼师没资质,一生气就可能打小孩
针对幼儿园教师,该标准要求:幼儿园教师要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还具体要幼儿园教师善于倾听,和蔼可亲,与幼儿进行有效沟通。此外,除了幼师外,该标准强调中小学老师都应该注意师德,要求教师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对此“师德专业标准”,不少家长表示很有必要。因为最近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发生过幼儿园甚至中小学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家长很担心孩子受到老师“虐待”。
家长张先生说:“现在不少幼儿园老师没有专业幼师资格,控制不了情绪,一生气可能就会动手打小孩。小孩大多不懂事,回家也不敢讲,家长有时会被蒙在鼓里。”
专家:师德靠规范有点悬
真正的道德出自内心,拷问责任良心才是根本
该标准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要求老师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不过,在日前举行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论坛上,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杨启亮表示,一个有学问的教师未必有道德,师德靠外在规范,有点悬,根本的还是要拷问教师的责任良心。
杨启亮说:“遵守师德规范是必须的,但是规范毕竟是外部指定的,并非主体性的道德,无论多么优秀的人,也只是一个遵从者。”他说,真正的道德是出于内心的,现实生活中所谓师德的奖励,师德的评估,会限制道德主体精神。拷问责任良心,才是师德建设的根本境界,用良心拷问,才能够问出真道德。
老师:“教”之责不可偏废
尊重学生,但对其心理偏颇之处应指出纠正
该专业标准意见稿强调,中小学老师要尊重、信任学生,特别是中学教师应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中学生的不同需要;尊重中学生独立人格,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中学生。
不过,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学老师认为,在尊重学生特殊发展阶段特殊个体心理等等原则之下,教师“教”之责不可偏废。作为未成年人,学生有其不成熟之处,知识上有,心理上也有。对于一些偏颇或负面的表现,教师有指出、纠正并指导改正的责任,即使有时由于某些原因学生不理解或者产生抵触情绪,教师也不应因此逃避责任,坐视不管,社会舆论更不应用“不尊重学生个体”等言论一味偏袒学生,打压老师的责任心。家长对学生有教养之责,既要“养”也要“教”;学校对学生应该也有“管教”之任,不只是“教”,必要时也要“管”。(记者 陈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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