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12月13日电(杨伏山 陈伟平)中国教育部、福建省政府和厦门市政府13日在北京签署《重点共建协议》协议,继续重点共建厦门大学。
根据《重点共建协议》,在巩固以往重点共建成果的基础上,教育部与福建省、厦门市继续重点共建厦门大学,旨在进一步加快厦门大学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步伐,使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自主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以及国际竞争能力显著提高,在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和集聚创新团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产生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同时,福建省和厦门市继续将厦门大学的改革发展纳入省市整体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教育部支持和鼓励厦门大学拓展共建内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扩大深层次社会合作,使厦门大学在面向全国服务的同时,通过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等,为福建省、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在经费方面,除对厦门大学的经常性事业经费安排以外,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教育部和财政部按“985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基本额度下达给厦门大学的控制数5.3亿元人民币;福建省和厦门市投入厦门大学配套经费合计5.3亿元人民币。同时,中央“985工程”建设浮动额度按照建设绩效予以分配。教育部、财政部、福建省和厦门市支持厦门大学争取“985工程”建设取得优秀绩效,争取获得更多的绩效浮动额度。福建省和厦门市将按中央拨付的绩效浮动额度予以1:1配套投入。
此外,协议还明确了教育部、福建省、厦门市共同支持厦门大学加快翔安校区建设。福建省和厦门市将把翔安校区纳入省市重点建设工程,从建设用地、基础设施配套、教师住房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教育部从项目立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当天,教育部与福建省政府还签署了《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加快福建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新一轮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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