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凸显麻木与迟钝
按理说,亡羊补牢,未为晚矣。但是遗憾的是,即使“亡羊补牢”,我们的一些决策者、管理者做得也不够,管理中仍是漏洞百出,措施不力。这其实,已经凸现社会管理上的麻木、迟钝与落后。虽然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有一定的偶然因素,但是偶然中往往隐含着一些必然。比如,思想麻痹、管理松懈、侥幸心理、简单应付等。“海恩法则”是安全生产管理上的一条著名原理,它核心要义是提醒人们: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发生校车安全事故也不例外,剖析已经发生的事故,总能看到事故之前“征兆”、“苗头”的影子,而我们的管理者恰恰在此时成为了“睁眼瞎”,让事故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发生。
校车不单单是往返家庭与学校的一个交通工具,而是一种社会责任、一种政府必须优先保障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怎么说,孩子的事永远是大事,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永远是整个社会的第一责任。如果连孩子的生命都保护不了,还何谈推动社会发展?还何谈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所以,该好好反思一些管理制度,反思我们的管理模式,反思我们的行政作为,为何连校车安全这样的事都管不好?为何总是陷入“马后炮”式的管理思维?在校车安全管理上,我们的各级政府、各级官员、各级管理者尽到了责任吗?把校车安全当作了头等大事来抓了吗?
健全社会管理制度,保障校车安全,不能总以付出众多孩子们的生命为代价,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校车事故频发,而我们的管理者却还在“就事论事”,甚至推卸责任。保障校车安全工作理当作为各级政府的第一责任、第一要务,必须狠抓校车安全工作的落实、落实、再落实。(唐卫毅)
■三言两语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校车事故频发背后,到底是什么在作怪?中央很重视,安全条例也很快出来了,多起事故也让人震惊了,为什么孩子还是躲不过厄运?
——王文武
●治校车,功夫更在校车外。
——张传发
●真正的维系校车安全恐怕不应完全寄托于“一部法律”,有太多太多法律之外的因素同样不能忽略。
——毕晓哲
●应立即提高处罚力度,加重处罚,并通报全国,家喻户晓,确保校车安全行驶,同时在校车安全条例明确规定处罚的具体措施。
——朱忠保
●如果监管不到位,即使驾驶的是美式校车,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避让三轮车也会发生侧翻,悲剧还是难以避免。
——伍少安
●校车为何老出事?就是因为法律成本、责任成本不足以打响“校车安全保卫战”。
——童克震
●农村山乡孩子“上学远、上学难”的根本问题未解,暂避风头的校车在回过神后,必然会重新上路,而安全隐患便如魔鬼般附着在校车身上。
——周明华
●校车问题实在不能再拖了,请不要借口资金的问题,甘肃校车事故发生之后,庆阳当即决定,停止公车购置预算,经费全部用来购置安全性能高的校车。庆阳可以做到,其他地方为什么做不到?
——李先梓
●关注校车,不能只盯着校车本身,只有自己开车在狭窄的乡村土路走上一遭,才会发现,我们现在最缺的不是美式“大鼻子”校车,而是一条能供校车安全行驶的路。
——于静
●校车惨剧的背后,潜藏着教育经费不足的“黑影”。因为教育经费不足,其实让很多学校的学生都成了“苦孩子”。
——周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