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12月15日电(于从文 张威)14日,江苏滨海县公安局依法对违规驾驶接送学生车辆的该县滨淮镇硝场村驾驶人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
徐州丰县“12.12”校车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滨海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迅速开展了新一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大力加强交通宣传教育、严格接送学生车辆源头监管、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和严查“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等举措,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日上午,该大队八滩中队民警在滨淮镇滨淮中学附近,查获一辆苏JZ25XX中型普通客车违规接送学生。经查,驾驶人张某持B2驾驶证(驾驶校车必须具备A1驾驶证)驾驶接送学生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且该车无任何校车手续。民警依法将车辆扣留,并将车上学生安全护送到家。后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该中队依法对驾驶人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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