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检查乙肝项目,要么放弃工作机会”
体检成了“替检”,不诚信的行为滋生出一个行业,这实在叫人错愕。更令人错愕的是,当医学已证明,乙肝不会通过共同工作和生活传播,却仍有那么多的用人单位固执地抱有非理性恐惧,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难怪辽宁社科院研究员张思宁认为,从制度上消除乙肝歧视并不难,但要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从社会心理上真正消除人们内心的刻板与偏见,更为重要。
而在这个过程中,本该起到普及科学常识、消除恐慌的医院和体检中心,却有一些为了抢夺市场、谋取利益,对这种歧视与违规视而不见。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体检机构为了规避责任,还要求应聘者签订《乙肝项目检测知情同意书》。根据卫生部规定,知情同意书本是用于非就业体检者的,但如今《乙肝项目检测知情同意书》却被专门用于入职体检。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体检机构之所以这么做,是把责任推向体检者个人,这样,体检机构既尽了“明确告知”的义务,又从民法“自愿行为”的角度规避了法律风险。
对此,一位求职者则坦言:“如果不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肯定会被公司怀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作为求职者,我没得选,要么检查乙肝项目,要么放弃工作机会。”
尽管《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为由拒绝录用者”,但实际上,由于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应聘者很难据“法”力争,这无形中也为代检公司提供了生存土壤。
长期致力于消除乙肝歧视的公益律师李方平表示:违规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导致政策执行不力的症结。迄今,我国发生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起诉体检中心违规体检的案例,求职者获赔金额多为几千元到1万元之间,而在这背后,他们往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但与此同时,违规体检机构却极少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处罚。
链接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等于乙肝患者
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慢性乙肝患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至今被一些人混为一谈。
据统计,中国有超过1.2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但他们根本不是病人,大多数携带者终身只是携带病毒,但一辈子都不会发病。
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数据,2003年,中国的乙肝新发病数为72万,发病率不超过0.6%,每170个乙肝携带者中仅有一人发病。因此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明确指出,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保育工作外,可以正常工作和学习。(记者 吕林荫)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