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配合公安部,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有关工作,有条件的班主任老师对学生上下学进行一次专题家访。发现学生租车、乘黑车上下学等情况,要迅速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有条件的班主任老师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一次专题家访,了解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掌握本校学生上下学所乘车辆车况、行驶路线、家校距离等有关情况。对于家访过程中发现的学生乘坐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以及家长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情况,要迅速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报告。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和家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同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广大家长不要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及时向学校、教育部门以及公安交管部门提供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摸排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要对本地区、本学校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情况,有关问题要迅速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报告;要对学生接送车辆行驶路线及沿途道路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及时调整存在安全隐患的行车路线;要检查学校自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台账、随车照管、清点人数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记者 于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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