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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要求确保农村营养餐标准 食堂建设资金另统筹

2012年01月05日 16: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5日电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现场解读。孙光奇表示,每人每天3块钱就是吃饭的钱。而就改善就餐条件,他指出,“我们要求各地统筹‘中小学校舍食堂维修改善长效机制’里的一笔钱,还有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里面的一笔钱等等。”

  孙光奇强调,目前把农村学生营养改善标准定为3元,这是一个补助性标准不是政府全包标准。“一年160多亿元,在当前也不是一个小数了,要与目前的国情相适应。”

  孙光奇指出,营养改善计划中,改善就餐条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没有就餐条件,这3元钱可能花得不是特别理想。”他表示,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都有考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学校食堂改善给予奖励性补助(补50%),比如要10万元建一个食堂,中央财政就补5万。

  孙光奇提到,相关部委要求各地本着科学设计、安全节俭、卫生实用的原则,统筹“中小学校舍食堂维修改善长效机制”里的一笔钱,还有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里面的一笔钱等等。“同时工作上我们要求各地食堂建设要单独编制食堂建设规划,使食堂建设能够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孙光奇称,近两年中央财政下拨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169亿元资金中,相当一部分是地方统筹用于食堂建设的。2011年底,财政部和教育部两部委又专门追加了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的农村学校的食堂建设,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今后根据各地报送的食堂建设规划和布局,我们还要统筹予以考虑食堂建设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中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其待遇等问题。我们也相信地方人民政府会通过各种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务院文件的相关要求,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孙光奇强调。

  田祖荫其间补充道,除了每天三块钱的160亿营养补助之外中央财政还投入了三笔资金,第一笔是食堂建设的补助,“刚才孙司长说到重点也是在这些680个县里面,其他县也会拿到一些钱,补助他们、支持他们改善就餐条件,有条件的需要建食堂的就建食堂,不建食堂但是可以配备一些小伙房,利用现有的闲置校舍,这块我们原来就安排了几十亿,目前又新增了100亿。”

  第二笔是“一补”的钱,“原来有了这个政策,从2011年又提高了标准,原来的钱还在,中央又新增了,并且和地方五比五分担,这部分加起来也有140亿。”田祖荫强调。

  第三笔是国务院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在国家试点之外也可以搞一些试点,如果试点得好,中央财政还要根据情况予以奖励。(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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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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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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