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1月6日电 (徐金波 陈国方 阮鹏 汤华)来自于武汉交警的该市政协委员黄进明6日呼吁,作为校车拥有者、使用者和受益者的学校或幼儿园,应该主动承担校车安全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和车。
黄进明说,2011年,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牵动着党和国家高层领导以及全国人民的心,透过一例例血淋淋的校车安全事故和警方执法过程中的一些现象,不难发现作为校车拥有者、使用者和受益者的学校或幼儿园,在主动承担安全责任,管好人和车方面存在疏忽。
例如,校方认为超员接送学生或者幼儿,能够降低办学成本,因而放纵超员违法行为的发生;对校车驾驶员资质把关不严,有的甚至临时更换司机,安全教育不够,致使司机违法行驶等现象比较普遍;认为公安交管部门在校车管理上过严、过狠,产生抵触情绪等等。
黄进明认为,校车的安全关系着众多家庭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他建议,在公安机关加强路途管理的同时,学校或幼儿园应该从源头上强化校车安全管理,使用一些符合校车条件的车辆,坚持持证上路;平常要严格检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坚持不“带病”上路;严格考核校车司机,并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等,从而减少校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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