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通报5起校车案件 称整改不力或将被撤职
2012年01月28日 15:0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对近期5起校车违规违法案件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了通报,并表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校车,对校车违规违法案件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从邢台市教育局了解到,此次被通报的5个学校均为民办学校,其中南和县白佛村阳光幼儿园、南宫市阳光幼儿园、威县晨光幼儿园、宁晋县智多星幼儿园4个民办幼儿园已全部责令其停办整顿,吊销办学许可证,主要负责人被批评教育并通报全县,一名副校长被免职处理;任县电力小学主管副校长被免职,全县通报批评,并向县教育局上交了安全保证金。
邢台市教育局表示,今后,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在年检时,将视情况降低其办学等级,直至取消其办学资格或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存在校车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给予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行政处分直至撤职。(记者 曹国厂)
【编辑:张尚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