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叫人伤不起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各高校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对学校各部门、社团组织以及师生个人等评优考核指标。同时,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无偿献血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很显然,将无偿献血纳入高校师生评优考核指标与献血的自愿原则背道而驰。
一直以来,高校师生都是献血的生力军,学生们用自己的热血撑起了无偿献血的半边天。与社会采血的分散不同,高校师生献血人群集中,献血量大,甚至连鸡蛋、牛奶、蛋糕都不需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卫生主管部门、血液中心还是病人,都应该感谢这一支年轻的学生献血队伍。而一旦将无偿献血与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考核挂钩,无偿献血就带有了某种强制性和功利性。
对于卫生部门而言,这样的做法当然可以保证献血量,但是却无形之中伤害了献血者的感情,而且这种基于行政命令的无偿献血更像是对学生的一种掠夺。对于师生而言,无偿献血本是一种主动自愿行为,可一旦与评优考核联系起来,一旦变成强制献血,势必会引发抵触情绪,原本那些无偿献血者也会变成观望者。
献血与评优考核挂钩,其实是杀鸡取卵的做法。不可否认,行政命令之下,评优考核指标之下,师生们会选择献血,但却并非自愿无偿献血。可以这么说,一旦这些学生走向社会,也许就从此与无偿献血说再见了。大学生之所以能成为无偿献血的主体,很大程度上并非是为了评优受奖,而是出于一种热情和社会责任感。而将献血与评优考核挂钩的做法,不但打击了学生的热情,而且使献血变得功利起来。
大学生的确是献血的主体,但卫生部门却不能紧盯着师生这个献血群体不放。行政命令,指标考核可以解决献血量的问题,却解决不了献血者热情不高的问题。既然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那就应该增强献血者的自愿意识。很显然,这种自愿意识不是行政命令所能左右的。
客观地说,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献血的志愿者,但前提是卫生部门告诉我们为什么要献血,为什么要自愿?我们献的血都去了哪里,都输给了谁?我们的血有没有被拿去卖钱,我们一无所知。
对于自愿献血者,我们除了一本献血证、几块蛋糕和一个无偿用血的承诺,我们还有什么?正因如此,才会让“卖血”成为一桩生意。无偿献血与评优考核挂钩,真是一个糟糕透顶的馊主意。(刘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