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要求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
2012年02月14日 18: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图为与会的教育工作者。 洪坚鹏 摄
图为广西教育厅厅长高枫在“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做工作报告。 洪坚鹏 摄
中新网南宁2月14日电(记者 林艳华)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广西教育厅要求在各中小学陆续开学之际,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广西教育厅厅长高枫表示,要全面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要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坚决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不发生校车安全事故。要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自购或租用的校车,必须依法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严禁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车辆上路,严禁无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的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
高枫表示,广西要结合实际开展校车试点。
高枫介绍,在城市,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为学生乘车上下学提供方便。在农村,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对学生居住分散,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农村地区,要通过购置校车、购买服务、发放交通补助代金券等形式,开展校车试点,积极探索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不便和安全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