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投15亿发展民办高教 民办高校产权明晰成重点
中新社西安2月16日电 (张一辰)随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兴起,陕西作为高等教育资源大省,其民办高教发展也为中西部地区的翘楚。陕西省教育厅官员16日称,至2015年,陕西将投入15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发展民办高教。此外,明晰民办高校产权并进行分类管理也成民办高教发展重点。
陕西现有民办高校18所(其中民办普通本科高校8所,民办普通专科高校10所),在校生19.7万人;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23所,在校生5.9万人。现有5所民办本科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所民办高校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格,9所民办高校在校生数超过1万人,民办教育综合实力居于中国前列。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陕西41.4万人参加高考, 2011年为38.4万人,据测算到2017年将减少至27.4万人。报考人数呈逐年递减的趋势,直接影响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指出,陕西民办高等教育正处在由规模扩张向特色发展的战略转型期。为此,至2015年,陕西将投入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在公共服务和信息平台、高水平民办高校、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的建设,此外,民办高校产权的明晰也将成为对民办高教规范管理的重点。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郭立宏表示,陕西把分类管理作为规范管理和财政支持的依据,将民办高校分为非营利性与营利性两种类型,以明晰产权,在财政拨款和政府补助、税收设计和审计办法上给予不同政策。
据陕西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显示,非营利性学校出资人允许从办学结余中按年度取得合理回报,其中,合理回报额可占办学结余的40%。
杨希文称,要保障各类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并完善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制,开展混合制民办高等教育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产权明晰、利益共享、学校自治、服务社会”的现代大学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