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副校长:部分官员习惯于办重点校培养尖子生
中新网3月10日电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今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发言时指出,在一些地方,集中人财物力办好几所“重点”学校,培养一些“尖子”学生,已经成为部分官员根深蒂固的管理习惯。他并对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提出三项建议。
蔡达峰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特别是作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主体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向教育公平迈出重要一步。但中国现阶段的义务教育,不仅存在着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同一地区的校际间差距也很悬殊。其中,有两个现象值得注意:
一是因重点校和非重点校在经费和师资配置方面的不均衡,导致校际差距和择校问题的出现。究其根源,这是受办学观和政绩观的影响。在一些地方,集中人财物力办好几所“重点”学校,培养一些“尖子”学生,已经成为部分官员根深蒂固的管理习惯。少数重点学校得到的专项经费常常是其生均经费总和的数倍,以致非重点学校的经费总额只有重点学校的一半,甚至是1/3、1/4。在“促进公平”已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的今天,继续集中资源办好部分“重点”学校,如何能实现“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的要求?
二是因不规范的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导致农村学校的大幅度减少。据权威数据,从2000年到2010年,中国农村小学从55万所减少到26万所。上世纪集中全社会力量兴建的希望小学,很多已经空置。因上学路途远而引发的校车、校船事件,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布局调整整合了教育资源,提高了教育质量,总体上是应当肯定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保障农村学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受教育权利,这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布局调整应兼顾质量和便利,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来促进农村学校提高质量。
蔡达峰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这既是教育发展的任务,也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课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要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为此,他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转变各级政府的办学观念。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本质属性是公共性和公益性,其价值取向是公平、均等和普惠的。国家一直在提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不均衡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显然,我们需要反思自身的思想观念,包括教育观和政绩观。要切实转变办学思想,切实改变原有办学模式,实行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均衡发展模式。
第二,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省统筹机制。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的责任是提供均等和公平的服务。但造成不均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各级政府的责任也不尽相同。建议明确县级政府负责校际均衡,省级政府负责县际均衡,中央政府负责省际均衡。当前,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建设应以校际均衡和县际均衡为重点。由于现行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重心过低”,县级财力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因此,要尽快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省统筹机制,加大省级财政的统筹力度。
第三,要制定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标准体系,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校的重点支持力度。均等化服务首先要强调“底线均等”,强调共同改善。为更好地推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要加快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国家标准和评价体系,使公益性和普惠性有据可依。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明确区域内城乡教师统筹、均衡使用的原则,建立均等化的师资评估标准,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城乡学校师资的均衡配置。在实践中,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城乡教育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薄弱校倾斜。
“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最伟大工具’。”蔡达峰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均等化,不只是理念,更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实际利益,只有处理好教育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使公民平等获得均等的教育,才能真正夯实社会公平的基石。
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