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公务员考录体检舞弊案庭审还原真相(图)(2)
一个溶血标本引发的篡改
然而,宋江明在去年参加公务员体检和复查时的两次血常规结果,都遭到了人为篡改。在庭审中,被告人韩玉梅承认是她提议改动宋江明的血常规结果,而杨文芳是直接操作人。
起诉书载明,“2011年8月17日上午,宋江明参加复检,其血常规检验指标全部正常,韩玉梅在宋江明的体检报告上签署‘合格’。当日下午,赵波和吉新瑞到和平医院了解复检结果,韩玉梅认为宋江明两次体检结果数据差距较大,便要求被告人杨文芳改动两次化验单数据,将初检中部分化验数据提高,将复检化验指标中的血红蛋白从正常值改为88g/L(高于90g/L为合格),并将改动后的化验单交给赵、吉二人。”
那么,韩玉梅为什么要提议改动宋江明的血常规结果呢?
原来,当赵波和吉新瑞在了解几名考生的复查结果时,韩玉梅告知其宋江明的血常规结果全部合格。赵波表示,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差距那么大?于是,韩玉梅便调取了宋江明的两次血常规化验结果,发现其中第一次化验的标本可能有问题。
“我调取宋江明第一次血常规化验结果后发现,他的血红蛋白测定值只有40多;再一看其他各项,发现检验的标本可能有溶血,于是就给杨文芳打电话,让她过来一趟。”韩玉梅供述称。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如果血常规化验中,采血的标本发生溶血,可能会导致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含量减低等后果。
在和平医院体检中心参与去年8月11日验血的几名检验师到齐后,韩玉梅向她们了解了宋江明初检时的验血过程。
“韩主任当时很生气,认为不应该出现标本溶血的情况,觉得给和平医院丢了面子。”被告人杨文芳供述称。
韩玉梅辩解称,为了维护和平医院体检中心的公信力,“让验血结果更加客观”,她和杨文芳共同商量改动宋江明的两次化验单数据——于是就出现了起诉书中载明的那一节事实。至于原始化验单,韩玉梅供述称“已被撕毁”,但她不记得是谁撕毁的了。
但杨文芳辩解称,她改动数据是受韩玉梅的指使。“她是领导,她说那样改,我还能不改?”杨文芳说。
值得注意的是,杨文芳并非宋江明上述两次验血的检验师。她在庭审中供述称,初检时给宋江明做血常规化验的是李臻,复查时是郭爱则做的化验。
在被问及为何让她来修改化验结果并签字时,杨文芳辩解称,在上述三人中,她最早到体检中心工作,“平时韩主任有什么事都直接叫我”。
主检医师签字和公务员体检责任书是补签的
庭审中,韩玉梅供述的另一个情节让不少旁听人员感到不解——在此后被调取的宋江明的体检报告中,主检医师祁露霞的签字是媒体报道后,她找祁露霞补签的。
此前,记者在长治市人社局查阅宋江明去年8月11日参加初检时的体检报告时发现,该报告第4页的“体检结论及建议”一栏,注明了“不合格”,并有主检医师祁露霞的签字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的体检专用章。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韩玉梅供述称,这一签字是祁露霞在去年11月10日补签的,祁露霞本人并未参加此前宋江明的两份体检报告的审核。
“去年11月9日,媒体曝光这个事情后,我让祁露霞来体检中心把签字给补上的。当时也没跟她说为什么要补上,只说你签上就是了。”韩玉梅供述称。
而这份体检报告中的“不合格”结论,则是韩玉梅“代笔”所为。
在今天接受公诉人的讯问过程中,韩玉梅提到自己的职称是“副主任护师”。而根据公务员考录体检的相关规定,只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检验医师,才有资格签署体检结论。
“作为有‘副主任护师’职称的韩玉梅,无权在体检结论上签署意见。”公诉人说。
更何况,韩玉梅的“代笔”经历了由“合格”到“不合格”的过程。
今天的法庭调查查明,被告人韩玉梅先是在宋江明的体检报告上签署了“合格”的结论,在被告人赵波的坚持下,又在“合格”之前补写了一个“不”字。
“从体检报告上的笔迹来看,祁露霞的签字和‘不合格’三字的笔迹明显不同。”公诉人说,“并且,‘不合格’三字之间有较明显的间距。”
另一个值得留意的细节是,在和平医院一方进行“补签”的同时,长治市人社局在媒体曝光宋江明“被贫血”事件后,也做了一次“补签”。
被告人吉新瑞供述称,去年11月10日,媒体报道宋江明“被贫血”事件后,他和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科科员董军重新打印了一份《公务员体检责任书》,找到当时长治市人社局和和平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合议庭在庭审中查明,与去年8月10日(即体检前一天——记者注)签署的《公务员体检责任书》相比,补签的《公务员体检责任书》修改了其中一条规定。
据参与“补签”的韩玉梅回忆,她记得吉新瑞和董军找她来“补签”的原因是,长治市人社局没有做到那一条的规定,所以做了修改,以规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