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3)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为实现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统筹规划、整体部署教育信息化发展任务。通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信息技术与教育全面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创新,助力破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学习型社会;通过建设信息化公共支撑环境、增强队伍能力、创新体制机制,解决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点问题,实现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缩小基础教育数字鸿沟,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基础教育信息化是提高国民信息素养的基石,是教育信息化的重中之重。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建设、应用和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为手段,促进每一所学校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帮助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平等、有效、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培养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
缩小数字化差距。结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针对基础教育实际需求,提高所有学校在信息基础设施、教学资源、软件工具等方面的基本配置水平,全面提升应用能力。促进所有学校师生享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足开好国家课标规定课程,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育。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学校信息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数字化差距。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建设智能化教学环境,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软件工具,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发展性评价,探索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新模式,倡导网络校际协作学习,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逐步普及专家引领的网络教研,提高教师网络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适应信息化和国际化的要求,继续普及和完善信息技术教育,开展多种方式的信息技术应用活动,创设绿色、安全、文明的应用环境。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良好习惯,发展兴趣特长,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生在网络环境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栏一:2020年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框架
1.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基本配置与应用水平。根据各学校不同情况从以下主要维度确定发展基线和年度规划:
各种信息化设施和资源的可获得性;
学校教育信息化领导力、教师教育技术运用力、专业人员支持力;
师生、家长对信息化应用的满意度。
2.学校教育教学方式变革取得突破。根据各学校不同情况从以下主要维度确定发展基线和年度规划:
教师信息化教学的习惯;
知识呈现方式、教学评价方式、组织差异化教学等方面的变化;
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学习方面的改变。
3.信息化环境下的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全面提升,主要维度包括:
使用信息技术学习的意愿;
运用信息技术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健康使用信息技术的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