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法制办官员称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并非推卸责任

2012年04月25日 1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25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赵晓光今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现场解读。在回应“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时,他指出,条例明确支持校车所需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不存在推卸责任的问题。

  赵晓光表示,校车运行、购置包括维护经费并不是校车安全条例能解决的问题。校车经费和资金来源的问题在条例当中也做了规定: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要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来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要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而且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具体办法要由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赵晓光指出,资金的来源和分担作为法定责任已经明确,从制度上来讲,应当为校车的资金来源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条例也提出了一个机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他指出,在调研过程发现,有些大企业,甚至是民营企业家包括国外企业都提出愿意捐赠校车。

  赵晓光强调,条例明确规定支持校车所需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同时多方积极性都要调动和发挥,甚至也需要鼓励。所以,赵晓光表示,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不存在推卸责任的问题。

【编辑:张尚初】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