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培训学校校长带头偷税漏税五百万被捕
校长逃税“很疯狂”
为校打名气 逃税五百万
作为司法考试培训学校的校长,谷某本该遵纪守法,但他却和会计串通带头偷税漏税,三年间避税近500万元。记者日前获悉,谷某被海淀检察院以逃税罪批准逮捕。
今年44岁的谷某常年从事教育工作,2005年起在海淀区一所培训学校担任校长。他与该校原法人代表戴某达成口头协议,出资14万元买下该培训学校,谷某任校长,戴某任会计,主管财务,学校主要业务为司法考试培训。2008年9月,由于学校名声不好,谷某又注册了新的培训学校并任校长,培训学校后来打出了名气。但早在2005年底,学校面临报税时,戴某告诉谷某,学校账户上的钱不够报账,两人商议后决定通过少报、瞒报税款来给学校“省钱”,用于支付聘请政法大学、人民大学等知名高校老师的授课费用。同时,学校与授课教师之间达成协议,由学校代为支付教师的个人所得税,这么做的原因,是谷某和戴某已商定好,通过虚假申报教师个人所得的方式来少交税款。2005年至2007年三年间,学校逃避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税款共计170余万元人民币,逃税比例达85.88%。虚假申报本单位职工及外聘教师个人所得,逃避缴纳税款300余万元人民币,逃税比例达81.79%。
2007年10月16日至2008年3月24日,海淀区地税稽查局对学校2005年1月至2007年9月的财务和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对该校财务室用于记录经营状况的五台电脑内存储的数据进行检查,发现该校2007年实际经营状况的电子账簿,并在电脑近期应用文档中发现该校记录实际经营状况的2005年、2006年电子账簿存放在一块移动硬盘内,谷某随后将该移动硬盘提供给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对上述账簿检查,发现该企业自2005年至2007年的逃税问题。
2010年4月20日,区地税稽查局对某培训学校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校补缴470余万元税款,罚款260余万元,滞纳金50余万元。目前,已先后从该校账户扣缴滞纳金、罚款共计300余万元。而谷某也于近日,因涉嫌逃税罪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首席记者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