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了不甘心 不签怕失良机(2)
“签了不甘心,不签怕失良机”
——几家欢喜几家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的小刘,在与家乡所在省份的一家事业单位签约后,又收到了北京某大型央企的录用通知,但根据学校的规定,已经签到京外单位的,不允许毁约再签回京内,小陈倍感惋惜。而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的小徐恰恰相反,最初北京经济开发区一家民营企业向他抛出了橄榄枝,条件优渥,但小徐想“再看看”,于是两周后再联系这家企业时,人事部门称户口名额有限,已经优先提供给最早签约的学生了。有了上一次的教训,4月在接到另一家条件类似的单位通知后,小徐“果断把自己‘卖’了出去”。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张同学打了个比方,“找工作的过程就像寓言里的狗熊掰棒子,手里只能拿一个,但又不能走回头路。签了不甘心,不签又可能错失良机,最怕到头来两手空空。”
找工作是双方互相选择的过程。“对于企业来说,招聘是需要成本的,包括人力、物力、时间等等。”于女士告诉记者,“我们会尽量挽留住优秀的人才,减少拒绝offer的情况。在面试过程中,先去了解学生就业的价值观点,比如有的学生愿意去国企、央企,要求有户口等。我们无法给予的条件,会直接、明确地告诉候选人,但同时也会向他们讲明我们企业的优势。”
有的学生能够得到多家单位的认可,但最后的选择只有一个,应聘者的拒绝对企业也是一种信息的反馈。“可能这个人才很优秀,但是企业自身吸引力不够,所以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本身定位也应该有调整。也有可能是这个人真的不适合,但是我们盲目发了offer,最终耽误了企业的招聘进度,”吴女士认为,“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也应该不断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