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要求校长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负责
2012年06月14日 11:24 参与互动(0)
3月20日,学生就餐后清洗餐具。中新社发 陈畅 摄
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等十五部门日前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学校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
细则要求,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细则指出,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