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共查处学校乱收费资金5亿多元
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11年,全国共派出检查组1.1万多个,检查学校18万余所,查处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5亿多元,已清退3.8亿元;给予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3696人。
国务委员刘延东日前在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常抓不懈 攻坚克难 努力开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刘延东指出,近年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治理重点,进行专门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出台《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针对“占坑班”等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乱象提出严厉治理措施,明确提出要逐步将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减少到10%以下。
积极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先后印发了出版发行、使用管理、价格监管等文件,坚持“一科一辅”,以控数量、提质量、限价格、管选用为原则,创新教辅材料管理模式。
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坚持“挂牌”督办,实行“一校一方案”和销号制度,目前已有98.4%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坚决治理中职免学费和资助政策落实中的违规问题。完善学籍及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从源头上防范虚假注册、吃“空饷”问题发生,2011年清理出8万余名虚报注册人员。
积极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幼儿园收费原则、程序等,使幼儿园收费行为得到管理和规范。
刘延东称,各地各有关部门重视建章立制,先后建立了经费保障、经费监管、收费管理、规范办学、校务公开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涵盖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的制度体系。仅2011年,在治理择校、教辅管理、幼儿园收费、高中改制校清理规范等方面出台了10项制度。
刘延东提到,部际联席会议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各成员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各地也逐级开展了检查监督,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2011年,全国共派出检查组1.1万多个,检查学校18万余所,查处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5亿多元,已清退3.8亿元;给予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3696人。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公开通报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4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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