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10)
十一、加强教育条件保障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使用和管理机制,实施教育重大工程项目,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学校运行保障,提高学校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形成支撑国家“十二五”发展目标的保障体系和教育强国的物质基础。
(一)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
切实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预算和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障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推动新增财力向教育倾斜,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算教育资金的政策,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拓展社会投资渠道。推动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教育捐赠便利性措施,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设立各种形式公益性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基金会,拓宽社会教育捐赠的渠道。完善教育捐赠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制订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调整的程序和办法。各级学校收费标准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逐步加以调整。
专栏31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改革试点
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探索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机制。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
(二)切实提高教育投入效益。
加强教育规划与经费安排的衔接。坚持以规划引领投入、引领建设,通过科学规划提高教育投入的宏观效益。认真研究各级各类教育经费的宏观结构,通过科学安排增量,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制定并严格执行教育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制度,严格按照规划安排教育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现象。
明确新增教育投入重点。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安排的教育建设项目对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省级财政重点支持本省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提高学校经费管理水平。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重大财务支出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稳步推行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加强经费监管,完善监督制度,对虚报数据、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教育经费审计制度,重点完善各级学校校长特别是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的细则,确保各级政府和学校用好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学校基本建设制度。政府保障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投入,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基本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统筹学校布局规划,完善“十二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科学安排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并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鼓励各级政府出台对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规费的优惠政策。
化解学校建设债务风险。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基本化解中央部属高等学校债务风险。统筹研究解决农村普通高中学校债务。通过中央财政予以奖补等措施,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化解学校债务风险。防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出现新的负债建设。
落实学校建设标准。继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建设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推动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制定和完善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校舍安全、适用,防止追求建设豪华学校。
改进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积极探索“代建制”,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学校基本建设融资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健全项目实施程序,做到程序公开透明,使所有教育项目可操作、可监控、可评估。
(四)提高学校运行保障能力。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地政府制订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地方高等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创新学校拨款体制机制,促进教育财政政策和教育发展政策有机结合。在完善经费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完善高等学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
(五)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战略。
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发布实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全面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与应用,建设先进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坚持标准先行,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探索数字校园、智能教室建设,建立沟通学校、家庭、社区的学习网络。到2015年,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基本实现班班通,数字化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推动优质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出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启动建设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中心。支持、引导、激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机构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所有课程的教育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保护中华语言文化资源。
提高、发展教师的信息化技能。强化教师教育资源库建设,探索建设“未来教室”,作为教师教育和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全员培训,组建多种类型的教师网络学习共同体。到2015年,85%以上的教师基本具备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技能。推动信息化和教育教学改革有机结合,鼓励各地大胆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改革试验。
提高学生的信息化学习与生存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教学,使学生学会运用信息技术自主学习。大力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强化校园网络的管理与规范,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平台建设。
建设全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教育统计和基础信息系统。建立国家教育基础信息库,开发教育管理应用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监测分析系统和面向社会的教育信息服务系统。在建设和应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教育基本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
专栏32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提高农村中小学多媒体远程教学水平,为农村中小学75%的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中西部农村地区有计算机教室的中小学达到50%以上。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整合、开发和引进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库和共享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通过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内容、方法和手段深刻变革。
十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教育规划实施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并将落实“三个优先”的情况、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本规划情况,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的学校、联系责任和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扩大覆盖面。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并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高等学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提升教育管理能力。开展一轮面向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校长的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与媒体和社会沟通及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基本形成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腐败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和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加强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建设,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二)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落实责任分工。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国家和地方教育规划、教育总体规划和分项规划的衔接。
加强监测评估。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跟踪监测。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编辑教育改革发展案例,及时总结各地在实施规划中的经验教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宣传。
构建立体化宣传网络。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推动各地各高等学校指定专门的通讯员、观察员、评论员和新闻发言人,通过培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教育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发挥教育电视台、报刊社作用,建立教育系统新闻宣传联络协调沟通机制,按照中央关于教育工作、关于宣传工作的要求,形成横向和各类媒体密切联系,纵向与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有效对接的立体化宣传网络。
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的组织策划能力,组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教育战线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教育的成功做法,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先进典型,以典型人物、典型经验推动教育工作。制订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教育。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本规划的思路、举措、方案,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加大对重大教育政策的宣传与引导,支持媒体对教育事件的全面准确报道,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确保校园稳定安全和谐。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建设。加强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建立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部省校三级联动研判制度。继续推进高等学校后勤改革,建立学生食堂运行长效机制。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的行政法规。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校园安全责任制,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监测和处置机制,建立数字化校园安全监管系统,有效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配合交通安全和管理部门,加强高等学校校园交通管理,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