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小学老师也可评教授 郑州焦作许昌先试点
中小学老师评正高级职称,今年将在我省郑州、焦作、许昌进行试点。今后,上述三地有望出现“教授”级中小学老师。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召开的全省职称工作会议透出消息,我省将在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试点。
去年1月份,国内媒体披露了我国首位小学正高级职称教师姜言邦,这位山东潍坊昌邑市奎聚小学的数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与大学教授等同。
山东的教授级小学教师出现后,引起河南公众的关注。去年8月份,河南省人社厅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我省正探索在中小学教师职务中设置正高级职称的政策和办法。如今,这一设想正式向媒体公布。
根据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会议透露出的消息,今年我省将在郑州、焦作、许昌三个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人员介绍,在改革中,郑州等三市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职称系列不再分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教师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而在评价标准方面,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评价机制也有所创新,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改革中最受关注的,是将在中小学教师中开展正高级教师评审。今年,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将在郑州等三个试点市的优秀教师中开展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这将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工作人员称,将在小学设立高级职称,并适当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除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改革外,我省还将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中专技校正高级讲师评审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试点工作。(河南商报记者杨慧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