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否认院长奸淫莫如交司法证伪
微博实名认证账户“邹恒甫”日前爆料:“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北大淫棍太多。”消息引发网友转发狂潮。北大新闻发言人蒋朗朗随后表示绝无此事,邹恒甫说话“极端不负责任,让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也许对几年前北大没有继续聘任他而有所想法”。蒋朗朗称,北大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8月22日《北京晨报》)
“北大院长奸淫女服务员”,注定是爆炸性消息。一时间转发6万余条,评论超过1.4万条,并不让人意外。让人意外的只是,与北大校方回应“绝无此事”相反,绝大多数网友宁可信其有,“无风不起浪”。邹教授既然实名,所列应该不假。
不能责怪网友不理性,人云亦云。怪只怪,近些年来某些教授声誉日下。如北大教授“王学明”诱骗比自己小26岁的高中生小丽,将其奸淫长达两年之久,最终被清出教师队伍。某法学教授包养情妇被告上法庭,最终被刺致死。这些年类似罪案数不胜数,就很难说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现任复旦大学校长的杨玉良此前就直称中国大学精神虚脱,批评教授“才子加流氓”“才子加帝王气”,会贻害科学贻害社会。
当然,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邹恒甫的爆料是否属实?是否如校方回应真的“绝无此事”?都需要以事实说话,更需权威机构证伪或证实。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第一个哈佛经济学博士,现为世界银行研究部终身高级经济学家,邹显然非“极端不负责任”的人,理当知道“用事实说话”,诬陷与诽谤当受法律制裁。可所爆料的真伪,仍然只能“用事实说话”,而不能以“居心如何”衡量,不能以“几年前北大没有继续聘任他而有所想法”作否认的依据。
我赞成“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之校方立场。然,对于“诋毁或诽谤”仅靠否认回应,打嘴仗显然不能服人。没有一个人可以做自己的判官,作为当事者的北大,同样不能自证清白。如果坚信自己被诋毁或诽谤,坚信自己的院长和系主任们清白无辜,眼瞅着名誉被污损蒙羞辱,唯一可取的办法就是及时诉诸法律,交由警方立案调查,然后经法庭辩诉去伪存真,给出公正的判决,以还原自己的清白。(刘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