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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女性,别拿“国家利益”说事

2012年08月30日 11:3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高校招生,是人与人的竞争,不是男与女的竞争;不是不招女生,而是只招高分女生,不招低分女生,这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

  因对多所高校按性别划分投档分数线的做法不满,有公益人士要求教育部公开其所批准的限制性别录取的高校名单。前天记者获悉,教育部回复称,“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部分特殊行业或者岗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培养,按照特定程序,少数学校的部分专业可适当调整男女招生比例”。

  以前只听说就业中性别歧视比较严重,没想到读个大学也有性别歧视。

  我们经常把男女平等挂在嘴上,但现实生活中男女平等似乎很难做到,现在连高校招生也难逃性别歧视。说起来,高考竞争本该无关性别,只关公平,高校招生是“人与人的竞争,不是男与女的竞争”,部分高校在招生时,竟然按性别划分投档线,提高女生分数线,阻止部分高分女生入学,这种做法不但有违教育平等,而且是公然的性别歧视。更何况,高等教育是公共资源,分配机会理应公平公正,当多数高校都普遍实行按高考分数自上而下录取招生时,部分高校有何理由按性别不同区别对待?

  教育部回应说,有“部分特殊行业或者岗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培养”调整了男女招生比例,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符合《妇女权益保障法》。但究竟是哪些特殊行业、特殊岗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只适合男性,所谓的特殊又是何标准,以及这些限招女性的专业与“国家利益”有何关系,却又语焉不详,让人如何相信这种性别歧视招生符合妇女权益保障法?

  国家利益概念很广,男女平等应该也是其内涵所在。现在反倒说按性别不同区别招生是国家利益需求,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而且《教育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以一个笼统的“国家利益”为借口,就剥夺部分女生的接受高等教育权,显然与此规定相悖。

  更关键的是,倘若真有某些特殊行业、特殊专业不适合女性,在经过充分论证并得到国民认可后,“一刀切”地只招男生,或许也能勉强说得过去。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女生要想读某个特殊行业,就必须考出比男生更高的分数。换句话说,这个特殊行业并不是完全不适合女生,而是只适合比男生考出更高分数的女性,而且这个分数还不是一般的高,有的甚至要高出40多分。这完全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而无关国家利益。难道有一些高校、有一些专业,只适合高分女生,而不适合低分女生?

  昨天有新闻说,有人举报厦门市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中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有不少的职位要求都注明“仅限男性”。这种现象近年来已是屡见不鲜。社会公平的要义在于机会平等,倘若被称为最公平公正的高考,以及最需要公平公正的公务员考试,都率先搞性别歧视,那机会公平就无从谈起,社会公平也必将受到极大损害!(李龙)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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