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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尽力满足随迁子女在公办校平等接受教育

2012年09月07日 11: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提出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推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适度扩大公办学校资源,尽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要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推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适度扩大公办学校资源,尽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提到,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

  把关爱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创新关爱模式。

  统筹协调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

  加强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优先满足留守学生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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