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路线图”
异地高考 门槛多高?
——详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路线图”
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在年底前拿出“异地高考”方案后,教育部也明确提出要尽快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路线图”和时间表。
这是我国在解决近八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后,又一个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全新课题,也是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的严峻挑战。
根据有关部门近日下发的文件和表态,记者聆听相关人士意见建议,对异地高考的三项准入条件进行解读。
条件一:家长就业稳定
外企白领林麟已在北京工作13年,结婚后一直没敢要孩子,原因是户口还在福建,“如果要孩子,上学就是一大麻烦”。
根据有关部门日前发出的相关信息,在今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出台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相关方案。教育部已发文要求各地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根据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准入条件,确定操作办法。
林麟认为,自己已满足随迁子女可参加异地高考的条件之一——家长在流入地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缴纳各种保险及税费。但他也担心,政府出台的条件过于苛刻,到具体操作时困难重重。
教育部前任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认为,考生家长和政府决策者对高考公平的理解“不应当也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如果决策过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这一部分人的公平,必然要给更大一部分留守农村的人群的公平带来新的冲击。因此必须积极稳妥审慎进行“异地高考”改革。
据统计,目前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已逾1亿人。
条件二:学生学籍确认
根据教育部的官方表态,随迁子女参加异地高考的条件之二是应具备流入地所在地的学籍。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学生学籍是一个技术措施,不仅要求地方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有长远考虑、制定长远目标,也要在实施政策过程中阳光、透明。现实情况是一些打工子弟学校还没有被当地政府认可,学生学籍认定存在问题。还有一些家长流动打工,孩子也随着他们流动学习,他们的学籍也需要在政策上予以确认。
2003年开始,我国允许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学校就读。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79.4%在公办学校就读,10%是在政府扶持的民办学校就读,其余的在由进城务工人员自己组成的民办学校上学。
“2003年出台文件,允许随迁子女在当地进行义务教育。现在,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了,这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
教育部日前已明确要求各地尽快出台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好实施方案。首先要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为方案制订提供可靠依据。
条件三:流入地承载能力
根据教育部的官方表态,参加异地高考的学生不能超过流入地的承载能力,具体条件由各地政府出台规定。
此前就有不少专家指出,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的升学问题涉及很多方面,不只是教育问题,也涉及我国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问题,涉及到城市管理、社会保障、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教育资源配置问题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情况十分复杂,需要通盘考虑,权衡利弊。
储朝晖认为,流入地的承载能力与各地方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紧密联系,必须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统筹考虑。只有教育资源均衡了,才不会出现随迁子女就读和考试对地方造成压力。
据悉,教育部已于6日召开座谈会,邀请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山东、湖北、黑龙江、安徽、云南等9个省(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研讨“异地高考”政策。
会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制订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根据摸底情况,做好招生计划编制、报名组织、考试实施及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流入地和流出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回流出地顺利参加升学考试。
目前,福建、山东、湖北等已公布初步方案。(记者吴晶、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