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贵仁:放权同时要指导高校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中新网9月17日电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日前表示,在放权的同时,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监督体制机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了袁贵仁回答该报记者提问全文。袁贵仁指出,高等学校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功能,应当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力。1998年颁布实施的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校的 7项办学自主权,教育规划纲要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袁贵仁称,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两年来,加大向学校放权的力度。比如,推动下放和取消研究生院设置等 13项行政审批事项。扩大高校专业设置权,组织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明确除国控专业外,高校可以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基本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自设特殊专业名录》内的所有本科专业。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权,目前已有90所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总的来看,高校有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但这还不够,还要很多工作要做。
袁贵仁表示,要指导学校用好权。放权和用好权是统一的,也是相互促进的。在放权的同时,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监督体制机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一是完善高校领导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公办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开展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改革试点,首次公开选拔了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2所直属高校校长。推进委派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工作,公开选拔了东南大学等6所直属高校的总会计师。
二是加强章程建设。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希望各个学校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来制定或修改学校的章程,形成按照章程、依法自主管理的良好局面,把依法治校变成实际行动。
三是建立健全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确保学术委员会依照学术委员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四是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教育部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工会发布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推动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