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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示贫困生情况引争议 公平与隐私如何兼顾?

2012年09月18日 08:30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2日在河南洛阳当地媒体上公布的“宏志班”预录学生名单,连日来引发了公众的持续争论——当地不仅公示了名单,还“晒”出了50名预录学生的家庭详细地址、困难情况,这让不少人担心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

  “帮助贫困学生是好事,公布名单也没什么,但像这样连家庭状况和地址都公布出来,是不是欠妥?”一些学生家长反映说,公布的内容不仅有孩子的姓名、毕业学校、中招成绩及家庭详细住址,还有他们的家庭状况,如“单亲家庭,父亲残疾无劳动能力”、“父亲偏瘫无劳动能力,叔叔残疾随父母一起生活”、“母亲患有先天性白化病”等等,会给孩子造成不小的心理压力。

  作为河南确定的“励志助学工程”高中之一,洛阳一高今年预录50名初中应届毕业生作为“宏志班”学生。这些孩子必须是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城市下岗职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困难家庭,且要达到洛阳一高统招分数线。

  按照规定,“宏志班”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资助。为保证录取和助学金发放的公正、透明,须进行公示。

  面对质疑,洛阳一高负责“宏志班”招收工作的老师感到“很委屈”,因为按照规定,预录学生名单确定后要在学生所在学校和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防“伪贫困生”钻空子。

  一些市民对公示的做法表示赞同。他们认为,这不仅避免了“暗箱操作”,也易于引起各界关注,让更多热心人来帮助贫困生。

  但在郑州大学心理学副教授张承凤看来,应该寻找更具人情味的方案。“我们既要做到雪中送炭,又不能让孩子感到过多压力。涉及贫困生的资助,不一定全部采取公示手段,可以采取调查监督的方法,由社会各界组成调查组,实地查看情况是否属实。”张承凤表示,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相对容易出现自卑情绪,因此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慎之又慎,“否则会把好事办坏”。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这样因公示贫困生详细情况而引发的争议,并非个例。随着社会各界对贫困生的资助越来越多,公示的做法被广泛使用,这使得资助活动陷入“公平和隐私难平衡”的尴尬境地:如果出于保护贫困生的尊严和隐私而进行“幕后操作”,就容易在公正方面遭到质疑;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公示详细情况,却又容易伤害贫困生的心理。

  “公示的确是一种必要的监督手段,但我们应该让这种监督更温和、更人性化。”河南省栋梁律师事务所律师薛少卿说,公示应该事先征得当事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充分考虑他们的感受。

  对于公众的质疑,洛阳市文明办主任谷连民回应称,如今的公示方式确实有些不妥,比如家庭的详细情况不便全部公布。“这件事情提醒我们,今后在做类似事情时,一定要从细节入手,在做到严格公开的同时,还需从细节上给予受资助者关怀。”(记者余嘉熙)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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