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机关于9月启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教育部直属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育部直属机关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教育部直属机关于2012年9月正式启动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方案要求,把廉政风险防控与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推动机关职能转变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方案强调,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教育重要行政审批项目、重要评审项目、重大改革项目、重大发展项目、重大工程项目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围绕教育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探索符合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和途径。
方案提出了三个工作目标:
提高风险意识。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
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厘清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促进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规范权力运行。
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廉政风险防控,逐步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以工作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教育部直属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方案要求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认真梳理已有的制度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严格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裁量尺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行使,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方案要求,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为推进教育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