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文)(6)
五、艺术
艺术是人类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重要形式,也是表达自己对周围世界的认识和情绪态度的独特方式。
每个幼儿心里都有一颗美的种子。幼儿艺术领域学习的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
幼儿对事物的感受和理解不同于成人,他们表达自己认识和情感的方式也有别于成人。幼儿独特的笔触、动作和语言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情感,成人应对幼儿的艺术表现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不能用自己的审美标准去评判幼儿,更不能为追求结果的“完美”而对幼儿进行千篇一律的训练,以免扼杀其想象与创造的萌芽。
(一)感受与欣赏
教育建议:
1.和幼儿一起感受、发现和欣赏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中美的事物。如:
让幼儿多接触大自然,感受和欣赏美丽的景色和好听的声音。
经常带幼儿参观园林、名胜古迹等人文景观,讲讲有关的历史故事、传说,与幼儿一起讨论和交流对美的感受。
2.和幼儿一起发现美的事物的特征,感受和欣赏美。如:
让幼儿观察常见动植物以及其它物体,引导幼儿用自己的语言、动作等描述它们美的方面,如颜色、形状、形态等。
让幼儿倾听和分辨各种声响,引导幼儿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他对音色、强弱、快慢的感受。
支持幼儿收集喜欢的物品并和他一起欣赏。
教育建议:
1.创造条件让幼儿接触多种艺术形式和作品。如:
经常让幼儿接触适宜的、各种形式的音乐作品,丰富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
和幼儿一起用图画、手工制品等装饰和美化环境。
带幼儿观看或共同参与传统民间艺术和地方民俗文化活动,如皮影戏、剪纸和捏面人等。
有条件的情况下,带幼儿去剧院、美术馆、博物馆等欣赏文艺表演和艺术作品。
2.尊重幼儿的兴趣和独特感受,理解他们欣赏时的行为。如:
理解和尊重幼儿在欣赏艺术作品时的手舞足蹈、即兴模仿等行为。
当幼儿主动介绍自己喜爱的舞蹈、戏曲、绘画或工艺品时,要耐心倾听并给予积极回应和鼓励。
(二)表现与创造
教育建议:
1.创造机会和条件,支持幼儿自发的艺术表现和创造。
提供丰富的便于幼儿取放的材料、工具或物品,支持幼儿进行自主绘画、手工、歌唱、表演等艺术活动。
经常和幼儿一起唱歌、表演、绘画、制作,共同分享艺术活动的乐趣。
2.营造安全的心理氛围,让幼儿敢于并乐于表达表现。如:
欣赏和回应幼儿的哼哼唱唱、模仿表演等自发的艺术活动,赞赏他独特的表现方式。
在幼儿自主表达创作过程中,不做过多干预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幼儿,在幼儿需要时再给予具体的帮助。
了解并倾听幼儿艺术表现的想法或感受,领会并尊重幼儿的创作意图,不简单用“像不像”、“好不好”等成人标准来评价。
展示幼儿的作品,鼓励幼儿用自己的作品或艺术品布置环境。
教育建议:
尊重幼儿自发的表现和创造,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如:
鼓励幼儿在生活中细心观察、体验,为艺术活动积累经验与素材。如,观察不同树种的形态、色彩等。
提供丰富的材料,如图书、照片、绘画或音乐作品等,让幼儿自主选择,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模仿或创作,成人不做过多要求。
根据幼儿的生活经验,与幼儿共同确定艺术表达表现的主题,引导幼儿围绕主题展开想象,进行艺术表现。
幼儿绘画时,不宜提供范画,特别不应要求幼儿完全按照范画来画。
肯定幼儿作品的优点,用表达自己感受的方式引导其提高。如,“你的画用了这么多红颜色,感觉就像过年一样喜庆”、“你扮演的大灰狼声音真像,要是表情再凶一点就更好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