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误读了儿童“成长指南”的善意
谁误读了儿童“成长指南”的善意
媒体为追求新闻效应而漠视新闻事实,不仅不利于培养理性的公民,加深民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隔阂,也会伤及自身公信力
10月15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学前孩子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设定了一个“阶梯”状的成长标准。比如,孩子3岁学会不跟陌生人走,4岁学会体谅父母辛劳,5岁学会说出家庭住址,6岁学会接受不同意见等。有关部门希望通过这部《指南》,有效转变公众片面强调知识教育的观念,防止和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10月16日《京华时报》)
多数门户网站都以“教育部首设儿童成长标准”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如果仅看这个标题,很多人都会觉得教育部门又干了一件没事找骂的事——每个孩子的成长发育情况不一样,有的人发育得早些,有的人发育得晚些,岂可一概而论?更重要的是,教育本应是多元化的,尤其是在幼儿阶段,教育部门凭什么为全国的孩子定标准,又凭什么认为自己的这一套就一定是科学合理的?
其实,这是掉进了“标题党”的陷阱。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明明是《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却被媒体篡改成了“成长标准”。一词之差,谬之千里。有点常识的人都清楚,指南和标准不是一回事,标准是刚性的,是对一个孩子非此即彼的一种评价。比如3岁学会不跟陌生人走,4岁学会体谅父母辛劳,如果这是一种标准,那就意味着达不到这个程度的孩子都不达标。
而指南则是一种方向性的引导,它是中性的,不具有任何的评价功能。正如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所强调的,《指南》提供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和典型表现是家长和教师观察了解幼儿的参照,但不是评价和衡量幼儿发展快与慢、好与差的“标尺”。不能将《指南》作为分领域训练的“清单”,为追求“达标”而对幼儿进行强化训练。可以说,现在一些媒体所传递的信息,恰恰是教育部所反对和刻意规避的。
这样的误读,显然不能简单归咎为一时疏忽。不可否认,一些政府部门有时会出台一些不那么靠谱的政策文件,并且每次都会遭到网友的炮轰,久而久之,网友会形成一种习惯性的质疑。或许是受了民意的感染,或许本来就是为了迎合这种民意,无论是平面媒体还是网络媒体,往往都会对这种政策类新闻的内容和标准加以“包装”,做一些貌似不经意的“技术性的处理”,把原本没有争议的事情变得有争议性,从而达到一定的新闻效应。效果当然很明显,这条本来很平淡的新闻,就迅速成为了昨日最热的话题之一。
媒体不能没有争议制造争议,这是由媒体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所决定的。关于这个《指南》,我特意查询了教育部网站,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光是初稿就花了两年时间,并且广泛征求了100多位学前教育、儿童心理领域专家及120名有实践经验的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可见,这个《指南》具有相当的权威和科学性,对家长来说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
明明是诚心诚意地做了一件好事,为何反而被质疑呢?“指南”变“标准”的背后,其实是一个新闻价值观的问题。媒体如果为了追求所谓的新闻效应,而漠视新闻事实,不仅不利于培养理性的公民,加深民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隔阂,也会伤及自身公信力。(吴龙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