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鼓励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
2012年10月23日 17:45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江西:鼓励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公安厅等21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并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
据悉,为确保过渡期交通安全,江西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针对过渡期大量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的实际情况,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订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并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督查工作,对违规校车依法严肃处理。
另据记者了解,江西省九江市强化校车规范管理,并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教育部门对校车进行管理。允许租赁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但同时也对租赁车辆做出了严格的限定。九江市将校车安全的管理纳入了市级对县区教育督导评估和对市直学校目标管理考评的内容。
南城县为确保城乡校车行车安全,全面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县里举办校车驾驶员培训班,正确引导校车驾驶员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并与学校及校车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与此同时,县交警、教育局、安监局等部门加大对全县校车的整治力度,边排查边登记,逐一建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予以停运,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记者 徐光明)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