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虐童事件不断升温 专家称预防保护更重要
10分钟内连续抽打幼童70个耳光;揪住幼童双耳向上提起取乐;针扎学生……最近媒体报道了多起幼儿园虐童事件,公众表示愤慨的同时也在思考:更有效地保护孩子,我们该做什么——
“会诊”虐童
近期各地出现多起教师虐待和残害儿童事件,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引发公众热议。本报记者日前就如何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和伤害,以及受到伤害后其自身和家长如何进行维权这一话题,采访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孟粉、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陶立昕科长、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资深心理咨询专家杨梦华。
虐童事件为何频发?
现在的年轻老师,多数作为独生子女长大,备受家长呵护和自我中心是他们的普遍成长标签,他们社会化的状态相对弱,个性化的状态比较强,这种个性的张扬,以及社会化属性差,会导致他们被内在的情绪魔鬼支配,做出此类恶性举动。
记者:我们该怎样去理解那些虐童教师的心理?这些事件反映出当下社会的哪些现象和问题?
杨梦华:涉案教师做出此类举动,或因没有很好地管理自我情绪。平时无序的或超常规的往外释放情绪,才会做出超常规的行为。现在的“80后”甚至“90后”年轻教师,他们情绪失控的原因我认为来自两点:一是他们多数作为独生子女长大,备受家长呵护和自我中心是他们的普遍成长标签。二是他们生长的环境,包括物质的宽裕和思想的开放程度,都是有史以来的好,这导致他们社会化的状态相对弱,个性化的状态比较强,社会责任和社会规范性在他们身上表现得不如父辈甚至更上一代那样强。
但他们的主观意识并非真想伤害别人,不是那种跟你有多大仇恨采取报复行为,而是为了满足自我情绪的冲动,由此造成对孩子的伤害。然而,这种伤害对7岁以下孩子的人格成长影响非常严重。
幼儿园教育不像中小学有升学压力,但它会奠定一个人人格成长的基础。所以,幼儿园教师录用时一定要进行心理健康测评,若其有严重的心理问题,就不应该当幼儿园教师。另外,所有幼儿园的教师,应该定期做心理健康辅导。老师们也有烦恼,但学校要引导他们怎样去保持自我心理舒畅,别将解决不了的问题,无意识地带给孩子,这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对儿童的伤害有多大?
三五岁的孩子受到伤害,到真正能够表现出影响可能在10多年以后,所以受伤害程度很难量化。就算是十几年以后,量化之前伤害造成的影响也是个难题。
记者:虐童事件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除了身体损害,还有精神伤害。但这种伤害的量化,以及康复治疗的花费,在之后的法律维权认定中会不会是个难题?
杨梦华:心理伤害确实不太好量化。7岁以前是奠定人格的基础,过了青春期才能够成型。三五岁的孩子受到伤害,到真正能够表现出影响至少在10多年以后,所以维权期间孩子心理的受伤害程度很难量化。再退一步说,就算是十几年以后了,量化之前伤害造成的影响也是个难题。
孟粉:如果从追究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心理伤害确实很难量化。犯罪讲究有一个犯罪后果,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精神伤害现在的后果体现不出来,想把之后这一个漫长的表现过程,纳入到认定其犯罪的层面非常难,目前国外也没有这种情况。
我个人认为,因为孩子受到伤害,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大家的最终的目是怎样把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发挥家庭、学校、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群体等各方力量,为孩子今后的成长提供最有利的帮助,这是最重要的。
在故意伤害罪里有一个精神伤害的认定,但是要达到如精神分裂等入罪标准,这是要经过鉴定的,而且要能断定孩子的精神鉴定,与老师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方面须有一个伤情鉴定,这个能被认定的话,就可以追究施害者刑事责任的。
法律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面的规定,是以物质损害为基础的,对于孩子心理康复的花销,到底是一个物质损害还是其他损害,能否作为民事索赔事项,还有待于今后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