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校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属违规办学 明年起追责
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属违规办学 明年起将追究
自明年起,政府擅自统计升学率、中小学挤占学生在校体育时间、教师组织有偿补习等,都将因其违规办学行为而被追究责任。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省政府日前通过《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追究办法》),此办法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追究办法》中规定,若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学校有划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要求学校开设地方课程和专题教育课、未按照规定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将考试或者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依据、擅自统计公布升学率、擅自制定或者批准教育收费项目等15项行为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同时,《追究办法》列出了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情形16项,包括公办学校违反规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普通高中进行文理分科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选课走班教学、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举办复读班或者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未按照规定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一小时以上等。
对普通中小学教师行为,《追究办法》也作出约束。违反规定授课、布置作业,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等6种行为将受到处分,情节严重将被调离工作岗位。
此办法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将从重追究责任。(记者 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