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要求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
2013年02月08日 10:49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要防止盲目撤并学校和盲目安排学校建设项目。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日前颁布的《“十二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村镇规划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客观需求,综合考虑区域内地理环境、交通条件、学龄人口分布、城乡建设规划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实施意见中说,要合理确定各类学校布点、学校规模和覆盖范围,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保障农村学生就近上学的需求。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小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读,原则上人口达到1万人左右的乡镇设置一所初中,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边远贫困地区要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配置好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和与之相关的政府投资项目规划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区域内每一所学校的布局调整、每一个教育项目的安排与建设都要按照布局规划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有序进行。(记者郭景水实习生郑翔鹏)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