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扩大优质校招生 城区校首次实行网申学位
本报讯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招生季,经海口市政府批准,海口市2013年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昨日正式公布。据介绍,与2012年相比较,海口市今年调整和扩大了部分优质学校的招生范围,城区学校首次实行网上登记申请学位,适当减少了义教务育阶段新生入学登记所需的材料,并提前制定了2014年租房户子女入学规定,可谓亮点频频。 记者 刘泽飞
6大变化解读
1
范围扩大
海南侨中初中部等优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扩大
海南侨中初中部、海口一中初中部、滨海九小、西海岸九小等学校一直是海口市每年秋季招生“热门”学校,今年秋季,海口市教育局根据学区人口分布情况及发展需求,调整和扩大了海南侨中初中部、海口一中初中部、滨海九小、西海岸九小等部分优质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能够进入到优质学校就读。此外,部分区属中小学校也根据各校实际,适当调整划片招生范围,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2
登记便捷
城区学校新生入学首次实行网上登记申请学位
往年,每到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时,各校的校园内常常被家长挤得水泄不通,如果入学登记材料准备不齐,还得来回奔波,家长们为此意见较多。今年,海口城区中小学校改变了入学登记申请学位的方式,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首次实行网上入学登记申请学位,按辖区划分由各校派人调查核实,并通过网络向入学新生发送预录通知。网上入学登记申请学位,不仅方便了家长,而且规范了管理,节省了人力、物力。有新生入学登记的家长,可登录海口市教育局网站(www.hkjy.cn),根据网上操作提示进行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届时,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将根据网上登记的信息调查核实,并根据学生提供的真实入学登记材料提出对口接收入学新生名单。
另外,为了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能够顺利入学,海口市、区教育部门还要求各招生学校在8月5日-10日,在学校设立招生服务接待站,集中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接受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新生的联系借读申请(即填写《联系入学登记表》),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根据区域内周边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如果区域内公办学校不能满足前来联系入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借读需求,建议家长到民办学校联系入学。
3
时间提前
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时间提前至7月6日-15日
往年,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的时间一般在8月初进行。今年,海口市、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时间提前至7月6日-15日,城区学校实行新生网上登记申请学位,农村乡镇学校的入学登记继续沿用老办法, 8月5日-10日到所在乡镇的小学或中学登记。
7月16日-7月25日,学校审核学生登记信息。
7月25日-30日,学校公示对口接收入学新生名单,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招生办审批。
7月25日-30日,海口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各校上报的不符合对口学校接收的新生名单进行复核,根据各校学位空缺情况和新生监护人居住地实际进行统筹协调,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顺利入学。
8月1日-5日,学校通过网络向入学新生发送预录通知,并由家长进行网上入学确认。
8月29日-30日,新生凭有效证件到学校报名注册。
海口市教育局提醒,今年秋季有孩子上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申请学位手续,避免耽误孩子正常上学。同时,新生网上登记提供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将导致学位申请无效。
4材料减少
海口市户籍新生入学登记 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
为了方便家长,与2012年相比较,海口市今年减少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登记所需材料。2013年,海口市户籍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仅需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房屋租赁证3项;初中一年级新生比小学新生增加了《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减少了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接种证》等材料。
对于非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除了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租赁证之外,还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海口市的暂住证明,以及新生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等,但不需提交当地政府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教育部门解释称,非海口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登记新增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主要是与我省出台的异地高考政策相衔接。
5
户籍优先
划片招生范围均以父母现居住地为准 对口入学
今年海口市中小学校划片招生的范围遵循“户籍优先”的原则,在海口城区有自有房产的(包括祖屋,购房或建房并入住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以父母现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划片对口入学。
对于“租房一族”来说,本市户籍人员租房居住的必须是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持续居住时间满2年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固定工作、固定收入,并购买了社会养老基本保险的非本市户口籍人员子女,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果划片对口学校新生班额过大,无法接收借读生,将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缺以及租房入住时间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今年,海口市还明确了随祖辈居住人员子女划片就近入学的规定,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新生,且在海口市无第二居住地的,根据祖辈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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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秩序
教育部门提前制定2014年租房户子女入学规定
今年,海口市、区教育局提前制定2014年租房子女入学规定。从2014年起,按租房户所租的住宅(套)是否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情况进行分类安排。
(1)本市户籍租房户子女,应是本人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所租的住宅(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一、二年级,七、八年级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宅(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一、二年级、七、八年级的,则在周边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2)非本市户籍租房户子女,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所租的住宅(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一、二年级、七、八年级的,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剩余情况,按照租房入住时间排序统筹协调安排借读。
租住户是同一法定监护人的,不受该住宅(套)是否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一、二年级、七、八年级限制。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海口市提前制定2014年租房户子女入学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招生秩序,防止学区房业主一户(套)多租或反复出租骗取学位,扰乱招生秩序,让更多优质学位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