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农村教师没尊严哪来教育公平
制图:张芳曼
爱心支教老师正在辅导一名女生学习绘画基本知识。
人民视觉
今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给安徽省金寨县希望小学师生回信中指出“消除贫困或难短时兑现,创造公平必须刻不容缓”。推动教育公平,让农村孩子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实体权利,需要以“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专业化农村教师队伍作为支撑。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边远贫困地区的教师工作任务繁重,条件艰苦,交通、通讯等生活成本较高,生活压力较大,难以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在这些地区任教。坚守农村,不仅需要个人情怀,还需要政策导向,来提高农村教师的幸福指数,让他们感到公道、有尊严。
——编 者
两个参考系:农村教师生活仍然清苦
越薄弱的地区,教师的工资越要相对高一些
“周口农村教师,20年工龄中级工资1800多点,养家糊口都困难,村里最糟糕的房子不是低保户的就是农村教师的。做人如此,何来尊严?”这是人民网“强国论坛” 9月12日的一条帖子。另据人民网,“教师网友晒工资:大多2000元左右,农村代课老师不到1000元”。农村教师生活状况如何?网帖的数字给出了直观的说明。
水平的高低是比较出来的。记者调查过程中,算了两笔对比账。
董老师是河北省某村的小学校长,有近30年的教龄,现在每月收入为3000元左右。魏先生是一个农民,与董老师是邻居,年龄相仿,平时在邻村的木板厂打零工,他告诉记者,夏季干了3个多月,收入有1万多元,平均下来,每月收入2600元左右。
仲老师是黑龙江省伊春铁力市某村的普通教师,有27年的教龄,现在每月的收入是2700元左右。“我所在的学校,收入最高的老师有30多年教龄,每月3000元左右,新来的教师每月收入只有1600元左右,学校大多数老师收入在2000多元;而伊春市里的大多数教师收入在4000元左右。”提及差距原因,仲老师告诉记者:“现在国家政策好了,每年会涨工资,但是,我们农村老师每年的涨幅比伊春市要低。以去年为例,我们村学校老师涨幅是170―180元,而伊春市相同教龄的老师的涨幅却能达到400―500元,这样,差距就一点点拉开了。”
两个案例即是有两个参考系的鲜明对比,读出的是当前我国农村教师收入状况的缩影:月收入比农民略好,收入水平低;收入涨幅没有城市大,与城市教师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另外,和城市相比,农村环境艰苦,很多老师需要“走读”,交通、通讯成本较高,农村教师生活仍然很清苦。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秦惠民认为:“当前我国教育的两极分化并不比贫富的两极分化程度小。正向的思路应当是越是薄弱的地区,教师的工资越要相对高一些,要有政策的倾斜导向,以此扭转教育两极分化的趋势。”
提高待遇,是解决农村教师队伍问题的突破点
待遇合理与否的简单标准是教师的选择意向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教师待遇是关系教师队伍建设最基本最重要的大问题,不能仅靠觉悟和奉献来维系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的收入才是解决农村教育滞后的关键。”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袁桂林指出。
义务教育,重点在农村,关键在教师。农村教师队伍质量的高低,直接关涉农村教育的成败。当前,我国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优秀教师“下不去、留不住”,衍生出教师结构老龄化,国家规定课程开不齐、开不扎实等问题,其症结在于农村教师待遇水平仍较低。
“澳大利亚的中部是比较荒芜的地区,但当地在招小学教师时,却有美国的博士去应聘,其原因在于工资待遇是其他地方的3倍,越是条件差的地方工资越高。”秦惠民介绍。
“我的一个学生,毕业时可以去远郊区的一所学校,也能进市里的示范高中,考虑到远郊区的学校能解决住宿问题,可以住在县城,而且有校车接送,最后他选择进入了远郊区的学校。”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张景斌举例指出:“这说明,有政策上的保障和倾斜,才能促使农村教师回流。教师不流动肯定不行,但不能是单向的,要实现合理有均衡性的双向流动。待遇问题是关键,是突破点。”
的确,工资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衡量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状况的重要指标。安居才能乐业,让农村教师没有后顾之忧,农村教师的职业才有吸引力,才有基础支撑,唯此,教师合理有序的双向流动才能实现,优秀的教师资源才愿意去农村,才能留得住,干得好。
那么,衡量农村教师待遇合理与否的标准是什么?“最简单的标准是看教师的选择意向,如果教师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就说明达到标准了。”袁桂林认为:“现在农业政策的评定标准是看农民有无种粮的积极性。如果农民不愿意种粮了,就说明农业政策有了问题,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也是同样的道理。”
此外,除了物质待遇,保障农村教师专业生活环境的进修机会、精神激励等也是解决农村教师队伍面临问题的重要因素。“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待遇政策是重要方面,但要具体落实,比如工资不能拖欠;另外,教师作为文化人,其自身精神文化生活的诉求也要关注。”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指出。
实现均衡,要跳出教育框架看发展
教育公平的实现,需要城乡统筹,拆除既得利益的藩篱
从纵向的历史沿革上看,农村教师的待遇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得到不断提升。以仲老师为例,“1987年我成为农村民办教师,工资只有24.5元,公办教师工资达到84.5元;1990年,我工资是32元,公办教师达到105.5元;1993年,我工资是64元,1997年转正,2000年时,工资是340元,2004年达到680元,到现在2700多元。”
个体待遇改变的背后是政策的支撑。《教师法》《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都有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的要求。《意见》指出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农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中央安排基建投资,支持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设立专项资金,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2013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
教师待遇逐年提高,无疑是鼓舞人心的,“但农村教师现有的政策还需要地方政府加强落实,倾斜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张景斌建议。
让农村孩子接受更好的义务教育,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实体权利,实现教育公平,是我们致力实现的目标,提高农村教师的幸福指数是重要抓手。“教育应当优先发展,但教育系统不是孤立的,其改革同样面临既得利益者的藩篱阻碍,要正视城镇化步伐加快的前提,结合本地区情况进行城乡统筹,避免农村农业的凋敝。”秦惠民指出。 (魏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