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生干部,看重的往往是能力。然而,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出台新规,不仅将学生干部的职务与寝室卫生直接挂钩,还禁止他们在公共场所与恋人亲热。如有违反,将被撤职。(11月18日《楚天金报》)
大学校园里学生恋人亲热是常见现象,这本来也很正常,大学生正值青春期,情不自禁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大学生的确有过分的行为,学校教师在适当的时候提醒一下,想必大学生是可以理解的。可不惜动用撤职来干涉,显然是过头了,与现在提倡的人性化管理是背道而驰的。
对学生干部看重的是能力,而考核学生干部也不是筐,不是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与恋人亲热与是否学生干部何干?学生干部也是人,怎么其他同学能亲热,他们就亲热不得?再说,撤掉一个学生干部,能依据是否亲热?哪条法律规定,哪条校规规定?
学生干部不得亲热是一种要挟式的管理方法,是教育管理简单化的表现,更是教育缺乏人性化的表现。法律都规定大学生可以结婚了,没想到却不能在武工大校园里亲热,这是不是一种倒退呢?□ 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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