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四倍
6月6日颁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纲要称,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在公众对大学行政化的抨击声中,“取消高校行政级别”的“胜利果实”真的到来了,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结果。但是,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整个社会已经做好了高校去行政化的准备呢?换言之,我们该用何种方式来迎接高校去行政化呢?这在笔者看来,依旧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部原副部长吴启迪认为,在其他部门都存在行政化的时候,不要单独去除高校领导的职级。也就是说,“高校去行政化是应该的,但必须考虑全社会的大环境。”就笔者的理解,高校去行政化能否成功与整个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离开了社会的环境支持和制度支撑,高校去行政化就可能陷入闭门造车的陷阱,这恐怕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一个可以想象的事实是,离开了高校级别的支撑,在目前的高校和政府关系的框架内,高校的话语权将越来越弱,而这样的局面对一个学校的发展来说,无疑是致命的,尤其是在资源分配和资金的争取还要靠行政来决定的前提下。行政化,这是一种尴尬的实情,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合理的存在。由此可见,如果没有整体的、可行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没有配套的、严谨的细化措施,“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可能成为空中楼阁。
有学者曾经指出,大学的行政级别是政府按照等级对大学进行资源分配造成的,只要政府不改变按照级别对大学进行资源分配的方式,大学的行政级别就会一直存在。也就是说,“取消高校行政级别”首先得改变这样的资源分配方式。
而“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的要害是按照大学的办学规律进行管理,维护良好的大学治理生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党委书记瞿振元说:“对于行政权力对学术研究的不当渗透,当然应该‘去行政化’;但对于某些需要行政管理发挥作用的领域,还是不要轻易‘去行政化’。”由此可见,确保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使用,才能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应厘清行政对学校干预的边界,以及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各自的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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