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杀人悲剧,法院判精神病学生的父母赔偿13万元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苏萍 袁倩 通讯员豪杰)清晨5时晨练的李先生,突遭砖块拍头身亡,凶手是一名患精神病的在校大学生。昨日,这起悲剧在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大学生的父母向死者家人赔偿13万元。
青年小黄早于去年高考前一周精神异常,并于当年7月28日由家人送至襄樊住院治疗19天,结论为“精神分裂症”。高考完后,小黄的父母隐瞒儿子患精神病并住院治疗的事实,使小黄高考体检顺利过关,并被武汉一所高校录取。
小黄读大学期间,其家人还以患胃病为由让儿子休学治疗。
今年5月25日深夜,小黄在校精神激动,不听劝阻强行出校。逛到次日凌晨5时,在硚口游艺路恰遇李先生外出晨练,小黄突然操砖块袭击,将这位无辜的老人杀害。
案发后,警方委托对小黄作司法鉴定,证实其符合“精神分裂症”、“边缘性人格障碍”诊断标准,作案时为发病期。因其自我控制能力丧失,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死者之子将小黄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
法院认为,小黄伤害他人致死,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小黄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明知儿子有精神病史但未告知就读的高校,与本案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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