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公安局通报“12·10”命案表示
南方日报讯(记者/崔财鑫通讯员/李敬全)日前,雷州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12·10”雷州大学生被枪杀案的真相。
经省市(湛江和雷州)3级公安机关专案组连续7个昼夜的奋战,该案于去年12月16日告破。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周某(均为雷州市雷城镇人)。两人供认,其团伙中有一人和女友产生矛盾,于是几个人就商量伺机报复“挖墙脚”的人。案发当天,团伙中有人将被害人邱某当作“第三者”,于是打算带上枪和刀具吓一吓他。当天凌晨,团伙中3人骑着摩托车发现了被害人邱某,于是将其拦截。当误会即将解除的时候,犯罪嫌疑人的自制枪突然走火,并击中了无辜的邱某,导致邱某在送院途中伤重不治身亡。
案发当天,被害人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凌晨5点09分还与家人通话,结果仅过1分钟就遇害了。“警方调查发现,该案是一个偶发性案件,被害人不但被人点错相,又遭遇枪支走火,被害人的死确实很无辜”,雷州市公安局长表示。
-事件回放
去年12月10日凌晨5时10分,雷州市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案:一男子在雷州市晴雅园门口附近被人用枪打中了。雷州市新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倒地伤者送往医院,但终因其伤重死于途中。警方初步查明,死者邱某22岁,雷州市覃斗镇人,广州美院大四学生。
案发前,被害人邱某从广州乘坐大客车回到雷城,被驾驶一辆摩托车的3名男青年拦截,被走火猎枪击中后死亡,犯罪嫌疑人随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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