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据秦楚网报道 见习记者 袁涛 报道:就郧县籍在汉大学生网上发帖称母亲被郧县柳陂镇某村支书强奸一事,22日,郧县警方向本网记者表示,没有证据认定发帖人的母亲被强奸。
3月19日,该学生在秦楚论坛发帖称,母亲被村支书强奸,并在帖中附了自己与母亲的照片,还留下联系电话,并从武汉打电话向十堰警方和郧县警方报案。此事引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糜克洪的高度重视,要求郧县警方迅速调查此案,并批示“如果属实,依法处理,迅速与该网民取得联系,及时通报案情进展。”本网记者也于当日赶到柳陂镇了解情况。
郧县公安局于19日下午将双方当事人带至该局进行询问。21日,记者到郧县公安局了解案情的进展,从公安局询问的录像资料中,记者看到发帖人母亲对民警说:“村支书没有强奸我,他推了我几下。”记者想进一步查看办案笔记,被拒绝。
记者又致电发帖人的母亲王某。她向记者描述:“当时在一个酒楼的房间,只有我和村支书两人,村支书王某因恼火我找他,推了我两下。”她还向记者反映自己肚皮上留下的轻微划伤。记者就此向村支书王某求证。村支书王某没有向记者透露当时的情况,只是说让记者找公安局,一切以警方的调查为准。就“王某肚皮上的划伤”,记者再次向郧县公安局求证。郧县公安局副局长吕世涛认为肚皮划伤有可能是双方在推搡过程中留下的,这个推搡并不能证明村支书就是要“强奸”王某。吕世涛对记者说:“当时推搡在某酒楼的大厅,我们取证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的衣服都没有脱,现场也没有任何痕迹,说是强奸有些不可信。”
22日,记者再次赴郧县了解此案的情况,郧县警方初步判定此案不是强奸案,并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尽快向媒体公布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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