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学生保护费 北京一“大姐大”受审(图)——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本页位置: 首页rayapp涓嬭浇 教育新闻
    强收学生保护费 北京一“大姐大”受审(图)
2010年04月29日 15:34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本报讯(记者张蕾)现年32岁的北京女子李华,被检方指控长期在劲松一带向中学生收取“保护费”。今天上午,被学生们视为“大姐大”的李华在朝阳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间,李华在朝阳区劲松一中、四中、九龙花园附近等地,多次以收取“保护费”等方式,向5名13至16岁的中学生共索要2000余元。

  记者了解到,李华在劲松一带很有名气。李华说,受害人之一小宇的哥哥和她曾经是同学。最初,小宇因被人劫钱而向她求助,她接送小宇上下学而认识了其他几名被害人。据小宇说,李华让他认自己做大姐,说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他了,因为害怕他就答应了。他先后给过李华1000元左右。小宇说,李华没有威胁过他,但他听别的同学说,她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挺厉害的。除了被迫的以外,还有学生主动去认识李华,认她做“大姐”。一名学生在口供里说,他认为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他了,在外也比较有面子。

  李华曾经也是劲松一中的学生,干过餐厅服务员。跟她一块向学生要钱的同伙小弟,也有劲松一中毕业的。据他们说,他们上学时,李华就向他们要过钱,长大了,他们就跟着李华混。而据李华讲,她19岁的时候交过一个男朋友,就因在学校门口劫钱被抓了进去。

    ----- 教育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