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5月17日讯(通讯员 胡毅 向松)17岁的王某在家务农,无所事事,打起了抢劫小学生的念头,抢得27元后落入法网。5月17日,湖南湘西凤凰县检察院依法起诉被告人王某。
王某8岁开始读书,上了四年学后便辍学在家务农。无所事事中,他居然打起了抢劫小学生的念头。
今年1月12日,王某进入腊尔山希望小学校园厕所旁进行守候,见到小学生龙某,便用准备好的刀子对其实施抢劫,幸好被值班老师及时发现并制止。
1月17日,王某在腊尔山乌巢河大桥上,拦住去上学的两名小学生实施抢劫,共劫得人民币13元。之后,他走到“板几耐”(苗语地名)马路上,将正准备上学的一名小学生强行带到干田里拿出刀子进行威胁,抢得人民币14元。
[作者: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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