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6月12日9时10分讯(通讯员陈孝波) 今天是中考第一天,重庆涪陵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涪高中)初三女学生胡花(化名)如果没被杀害,她将和同学们一起参加考试。所幸让胡花亲人感到欣慰的是,犯罪嫌疑人胡某在江苏扬州被专案组民警抓获。
6月12日凌晨1点20分,重庆北开往秀山的列车缓缓开进涪陵火车站,在站台等候已久的10多名民警涌到9号车厢门口,与车厢内的抓捕小组民警一起将杀害涪高中初三女学生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押下列车。胡某头戴黑色头罩,身高大约1.65米,体型微胖。
警方介绍,经过2个多月的艰苦奋战,历经多个昼夜,办案民警转战江苏扬州、仪征等地,6月8日中午,涪陵专案组民警在江苏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仪征市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至此,一度在涪陵区造成恶劣影响的“3.19”涪高中女学生被害案告破。
据了解,“3.19”案发生后,涪陵区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案组全力攻坚。由于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重重困难,但专案民警并没有知难而退,他们大规模地开展了案侦工作。警方很快将目标锁定在一名姓胡的男子身上,并迅速落实专门力量在胡某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追捕,但此时胡已经潜逃。6月3日经涪陵区公安分局专案组民警严密侦查,发现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胡某已逃往江苏扬州,民警立即奔赴江苏。
6月8日中午1点,仪征警方发现在宏江船厂当电焊工的胡某一个人去上班,三民警在上班路上将其抓获,当时胡某反抗想逃跑,甚至还捡起地上的砖头砸伤了仪征一名民警,但最终还是被擒获,在他身上搜出单刃折叠式刀子,刀刃约10厘米左右。当晚,胡某就交代了实施“3.16”强奸案和“3.19”杀人案的犯罪事实。
据胡某交代:3月22日涪高中女学生尸体被涪陵警方发现,他十分后害怕,于23日离开涪陵,26日到达江苏扬州一船厂打工——烧电焊。
胡某回忆,由于当事女学生当时大声呼叫救命,性格十分刚烈,强奸未成,从而砍了该学生几刀,听人说人死前眼睛会“摄像”,最后朝她眼睛位置猛砍了一刀。
据了解,该犯罪嫌疑人姓胡,29岁,涪陵区李渡街道两桂社区人。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经押解回到涪陵。
涪陵3.19杀人案事件回放:
今年3月19日清晨7点多,就读于涪陵高级中学初三的15岁女生胡花(化名)象往常一样,早饭后便背起书包上学,在上学途中离奇失踪。3月22日下午1点多,在距离学校后门300多米外的机耕道坎下的竹林里,胡花的几名同学发现了她带血的运动鞋。下午2时许,涪陵区刑警支队和李渡派出所办案人员接报赶到现场勘察,结果在离路面约10多米远的竹林里发现了胡花的尸体,其身上有多处刀伤。她的尸体被找到时,上衣不完整,下身赤裸,光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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