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1日夜间,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一私立幼儿园内,一名年仅7岁的女童被该园管理人员强奸。此事在康保县产生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批捕,其行为令人发指。
2010年6月13日早8时20分,康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该县居民王芳(化名)报案称:其女儿小花(化名)于6月11日在康保县某幼儿园被人强奸。
接报后,康保县局刑警大队迅速出警,展开侦破工作,并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确认王虎(化名,男,康保县人,现为康保县某幼儿园管理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9时25分左右,民警在康保县城龙凤缘照相馆将犯罪嫌疑人王虎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虎交代:其于2010年6月11日夜间,趁幼儿园内住宿的幼儿熟睡之际,将受害人小花抱至里屋强奸。当日,犯罪嫌疑人王虎被康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康保县公安局介绍,该幼儿园为一所私立幼儿园,园长是该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犯罪嫌疑人现年51岁,曾任该县某中学教师,退休后在亲属的幼儿园负责园内管理工作。该园大多数的孩子来自于普通家庭,父母或打工或做生意,无暇照顾孩子,一部分孩子被全托在幼儿园。小花也是托管孩子中的一名。目前,幼儿园已被勒令关门整顿。
据办案人员介绍,13日是休息日,小花被家长接回家中,母亲王芳发现孩子下半身有些异常,随后观察发现下身红肿,便询问小花。年仅7岁的小花少不经事,只是用简单的语言描述了“是谁对自己的下身进行了侵犯”。了解了情况的王芳马上报了警。
因此案案件性质特殊,案情重大,受害人为未成年人,县局将此案向县委汇报后,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6月13日晚,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陈录亲自主持召开了由公、检、法三长参加的案情分析会。会上,政法委陈书记要求公、检、法三机关要快侦、快捕、快判。
会后,康保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 “6.13”专案组。民警按照专案组的指示,分为三个小组开展工作,一组对犯罪嫌疑人王虎加大审讯力度进一步深挖犯罪;一组对受害人小花进一步深入调查固定证据;一组对涉案幼儿园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走访。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民警提取了受害人小花的内裤及犯罪嫌疑人王虎血液送张家口市物证鉴定中心进行DNA物证鉴定。张家口市物证鉴定中心于6月21日作出鉴定,结论为:受害人小花内裤的精斑系犯罪嫌疑人王虎所留。当日,犯罪嫌疑人王虎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院正式批捕。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刘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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