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学生宿舍发生偷盗事件,起初所有人均怀疑是宿舍里那位来自贫困农村的学生干的,经学校保卫处侦察,却发现偷盗者是那位家境最富裕的学生。老师和父母均不理解:他不缺钱啊,为什么偷啊?
所以,“证据为王”成了时下审查案件的基础,传统的“动机论”渐渐站不住脚。
可眼下,一所高校在调查论文造假案中,却抛出了“动机论”。在出自院士课题组的共同署名的论文被查证作假之后,浙江大学的校长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找不到院士作假的动机”。校长的原话是,“他已经是院士了,你说,包括一篇文章投两个期刊,或者一篇文章东拼西凑,把别人的东西弄到自己的论文里,他有必要这样做?”(2月5日《新京报》)
可是,按照校长的逻辑,这位院士到浙江大学来担任院长,也找不到动机啊。根据校长陈述的事实,“虽然李连达是药学院院长,但大部分时间不在这边,他的人事关系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可见李院士基本上是“挂名院士”,于是可不可以这样说,“他已经是院士了,你说,一所大学的院长职务,对于已经到达学术顶峰的院士来说,算得了什么,再说,他这么繁忙,根本没有时间干行政事务,他有必要来当个‘挂名院长’么?”
长时间不为一所学校工作,却当“挂名院长”,并招收博士后,这与没有参与论文写作,却在论文中署名,在某种程度上说,不是一个性质么?当然,当“挂名院长”,院士本人可能有“动机”,“动机”就是有多一块学术自留地,同时获得不菲的兼职年薪;学校也有“动机”,可以增加学校的院士数,同时获得在各种评奖评审中的关照与话语权。而学校的这种动机,与将院士之名署在论文之中的博士后的动机,何等相似——按照学校的解释,把院士名挂在论文中不也是想提高论文的分量吗?
院士可以长期不在一所学校工作而当“挂名院长”,那么,也就有可能不指导学生、不参与学生的研究,而泰然接受“挂名论文”,这不是以论文所发表的期刊档次、有无业绩考核压力来推论的,某种程度说,这是当下学术圈的一种习惯思维。在学术地位甚低的博士后弟子看来,署上导师的名天经地义,而在导师看来,自己弟子的文章无论“高低贵贱”,必然有自己的份。
与校长的逻辑恰恰相反,笔者认为,由于院士长期不在学校工作,虽然学校没有业绩考核的压力,但是,出于面子,院长之名、课题组负责人之名、指导老师之名等“挂名”得不好意思的院士,恰恰期望自己所在的课题组能出一点成绩,以便自己能对得起“挂名”,这不也可视为论文署名的动机么?
在论文作假的铁的事实面前,再去分析所谓的“动机”,是十分苍白的——就如那位富家子弟偷手机一样,他似乎也没有“动机”啊。上海 冰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