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养成好习惯 银川登记学生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2008年07月03日 10:17 来源:宁夏日报 发表评论
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银川市近日决定把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中,督促学生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自6月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勤民警将如实登记在校学生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并交上级主管部门和其所在学校,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每月向辖区综治、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进行通报。各级综治委(办)把学生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教育部门把学生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列入对各级各类学校考核的主要指标。有关部门每年必须组织两次以上对辖区内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排查整治活动,市综治办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对各地区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考核对因工作不深入而发生问题的给予黄牌警告或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关部门及所在地区将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通过送法入校、法制副校长讲法、交通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每年联合学校开展1至2次的交通避险、交通救护等知识讲座或演练。(记者 杨超 宗时风)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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