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广州市2007年中考招生报名正式启动。从3月13日至23日,广州市的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以及选择体育考试项目。据介绍,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进行综合表现评价后才能报考各类学校。另外,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返穗生、往届生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进行综合表现评价。
各区报名范围略有不同
根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的有关规定,凡具有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蓝印户口)的初中毕(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以下统称初中毕业生)以及经批准的异地借读生,均可报名。在校高中生(指在校普通高中、职中、中专、技校学生)不准报名。
凡有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自由填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中,有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学籍的初中毕业生,还可选择填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四个区的普通高中;而学籍在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的初中毕业生,只可填报本区的普通高中。
而有番禺区、花都区和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户籍及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只可填报本区(县级市)的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
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可填报民办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各类中专、职中、技校、成人中专和民办职业类学校。
其中,南沙区还将根据实际情况拟对考生的报考范围作部分调整,将由该区教育局向考生公布,同时可登录“广州招考网”查询。
跨区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对于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广州户籍的应届生,其中三类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跨区报名手续:1.学籍在越秀区(或荔湾区、海珠区)而户籍在天河区(或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的考生;2.学籍在天河区(或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而户籍在越秀区(或荔湾区、海珠区)的考生;3.学籍和户籍不同在天河区(或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的考生。
而下列应届生则必须办理跨区报名手续:1.学籍在越秀区(或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而户籍在番禺区(或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的考生;2.学籍在番禺区(或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而户籍在越秀区(或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的考生;3.学籍和户籍不同在番禺区(或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的考生。
需要办理跨区报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区招生办办理审核手续。核准后,只准按户籍所在区规定的报考范围填报志愿,否则志愿无效。
跨区报名生办理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手续以及参加学业考试仍在学籍所在区进行。
七类学生可以照顾录取
“市三好学生”可加10分
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7类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具体情况如下:
1.初中阶段获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官员”和团市委授予的“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考生加10分投档录取。
2.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投档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病故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
4.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投档录取。5.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中国驻外使领馆人员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广东华侨中学,加20分投档录取;报考其他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特殊情况考生报名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往届生
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报名,其报名资格由区、县级市招生办负责审核。报名时,考生应带备的材料有:初中毕(结)业证书、补习学校或街道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
外地回穗升学生
有广州户籍的在外地初中毕业生要回广州升学,统一在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带备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德育考核表或评语鉴定、毕业学校证明以及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
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的考生
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的考生,在临时居住地所属区、县级市招生办报名。报考学校的范围与借读生相同。报名时,考生须带备身份证、公安局核发的临时居住证、初中三年级的学历或同等学力证明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单位证明。
照顾录取生
申请照顾录取的考生,按《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规定》执行。考生申请时,要出具有关材料(证明、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因身体条件报考范围受限制的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一些学校(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具体规定详见《二○○七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中“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说明。若考生不按有关学校(或专业)的要求或限制报考而被录取的,在入学后录取学校可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时间安排:
3月13日-23日考生摄像、网上报名、选择体育考试项目。
4月18日-30日体育考试(各区在本时间内自行确定本区考试时间)。
5月26日-27日英语口试6月1日-5日考生网上报志愿。
11类异地借读生可享特殊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异地借读生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经相关部门审核条件并获批后,其报考范围与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一致。
1.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3.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4.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专家的适龄子女。
5.在我市投资或在我市台资企业工作的台湾人士的随行子女(需父或母在广州居住并照顾子女,不是委托亲友代管)。
6.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7.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8.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其中一名)。
9.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10.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11.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子女(其中一名)。(记者尹来、戴秀文)